第一章 李瀚 (重修)_重金属摇滚之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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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 李瀚 (重修)

  “啊!.......”

  李瀚猛的从床上坐起,额头上的冷汗聚集在了下巴处凝结成了水滴掉在被子上,跨栏背心已经湿透了,接触到新鲜的空气后,后背微微有些发凉。

  “儿子!又做噩梦了?”张欣听到李瀚的叫喊声,赶紧起床跑到李瀚的卧室门口,神色紧张的询问道。

  “妈我没事。”李瀚转头安慰了一下母亲,起身穿上拖鞋来到窗前拉开了窗帘。

  现在是清晨五点半,太阳初升,露出了一抹鱼肚白,年轻人还窝在被窝里睡着懒觉,只有早餐店的和晨练的老头老太太在街上横晃。

  李瀚走进卫生间,打开了水龙头狠狠的搓了把脸,看着镜子里有着浓重黑眼圈的瘦高少年叹了口气。

  今天正好是来到这个世界的第三个月,勉强接受了穿越的事实后,开始了平行世界辍学少年的生活。

  这副身体的原主人也叫李瀚,十七岁零八个月,轻生。

  原因简单的让人心疼,校园霸凌,这个教育界难以解决的顽固毒瘤。

  很难想象一个孩子是受到了多大的痛苦才会以这种最为窝囊的死法来结束自己的生命。

  他经历过的事,让26岁的李瀚都不寒而栗。

  不知是什么原理,新的李瀚同样摆脱不了这个噩梦,每天睡觉惊醒、失眠、神情恍惚,他同情李瀚,也怒其不争,可人已经死了,这恐怖的回忆也只能让新李瀚来承受。

  出事后李瀚的母亲为李瀚办理了退学手续,霸凌者家属象征性的一家拿一万块钱,总共是六万块钱送到了李瀚的母亲的手里,校方开除了霸凌者,事情也就这么解决了。

  李瀚没有父亲,母亲在路边摆涮串炸串的小吃车,每天早上十点出车,后半夜回家,一天挣个一二百块钱倒也够母子二人花销,不过常年劳累显得比同龄女人老了很多。

  “儿子,吃饭了。”张欣把昨晚的剩饭热一热招呼李瀚过来吃饭。

  张欣给李瀚五十块钱说道:“一会妈走了你也出去透透气吧,一天到晚在家里对身体不好。”

  “恩。”李翰答应了一声,却没收起钱,对他来说,在家生活根本就没有花销。

  两人吃完饭过后,李瀚帮母亲串了会肉串,把货都搬下楼放进小吃车里,张欣拍了拍李瀚的头,转身蹬着车离开了。

  回到家中,李瀚坐在沙发上发呆一会,回到卧室拿起吉他弹了起来,新的李瀚喜欢指弹,每天不弹手都痒痒,不过这吉他可不是李瀚来到这世界才买的。

  家里一共三把吉他,民谣、古典、电吉他都有,全是17岁的李瀚买的,民谣吉他是6岁时李瀚求着母亲要的,11岁买了古典,15岁买了把电吉他。

  李瀚短暂的一生中,除了母亲,剩下全部都是灰暗的,直到他接触到了充满抗争和不屈意义的音乐。

  是的,他爱摇滚。

  因为被欺负,所以活在摇滚的热血幻想里。

  听着那些热血沸腾的歌词,在自己的小天地里妄想着,期待着,如果不是摇滚,他可能都坚持不到十七岁。

  他写歌,歌词有些愤世嫉俗,似乎把一切的怒火全部变成了了一个个音符,一串串文字,脏话、怒骂、诅咒,成为了他歌词中的承重墙,似乎这些歌词能直接咒死欺负他的那帮孙子似得。

  他很有天赋,音非常准,声线中带有一丝摩擦感,有些沧桑,不管唱谁的歌都能唱出自己的味道,如果不看着李瀚演唱,估计没人会相信这种磁性撩人的声音是从一个十八岁,像是麻杆一样的少年嘴里传出来的,而且他有着一个常人不可能拥有的,如同核弹般爆裂的音频武器—核、死嗓!那个被喜爱摇滚的人称之为声带怪物的嗓子。

  可惜这个世界没有重金属和死亡金属。

  指弹完毕后,李瀚拿着手纸擦拭着吉他,擦到拨片护板发亮,弦上没有汗渍,重新调试了弦钮,然后才轻轻的挂在墙上。这吉他虽然有些地方掉漆了,但丝毫不显丑陋,经历过时间和主人的洗礼,越发的带有美感。

  活动活动手指,取下电吉他插上输出插座,把音响调试到不扰民的音量,拨片轻轻的琴弦上滑动几下,李瀚清了清嗓子,手指开始飞舞起来,尖锐的SOLO声传出,开始重复三次爬品,手机插上音响,开始放起李瀚用电脑软件做的伴奏,这是他自己写的歌。

  “如果你要是瞧不起我!那么我会让你见识一下我的厉害!射杀你肮脏不堪的灵魂!你这个腐朽!散发着恶臭的废物!为了生存在你以为的大人物面前卖弄着屁股!来自地狱的恶魔正拿着猎枪!寻找着像你一样让人恶心的食物!来见识一下我的恐怖!废物!垃圾!我已拎起屠刀准备砍下你的头颅!”

  这并不是一首朗朗上口的歌,也毫无正能量可言,但在特定的场合,配上李瀚魔鬼般的嗓音,绝对可以让所有人疯狂!

  新李瀚是一个喜欢喜欢安静的人,听听钢琴曲,弹弹吉他,看看书,妥妥的一个文艺青年。

  但在噩梦缠身的这九十天里,他简直爱死了摇滚!

  大喘几口气,核嗓对于体力的消耗很大,一首歌下来李瀚已经有些不适感,喝了几口温水,李瀚没有再弹下去了,他打算去楼下书店看会书。

  很奇怪的是自杀时的勒痕并没有随着时光的流逝而淡化消失,就像胎记一样成了一道恐怖的疤痕,平常漏出来就像吊死鬼一样看着就不舒服,李瀚平日出门都带着可以遮挡的围脖,但随着天气变暖再带围脖估计就要捂出痱子了,李瀚也在苦恼该怎么遮掩,他决定在脖子纹个身,哪怕像个二流子也比像个吊死鬼来得强。

  “来啦小翰,我给你拿个板凳。”楼下李叔开书店十来年了,一直卖学生练习册卷子之类的复习材料,当然......都是盗版。

  李瀚从小是王叔王婶看着长大的,王叔跟李瀚的父亲是好哥们,李瀚的父亲十二年前因车祸去世,王叔平日里没少帮衬着母子俩,李瀚小时候母亲在鞋厂上班,都是放在王叔这让王叔王婶照看着。

  “叔我在你这看会书。”李瀚微笑着对王叔说道。

  王叔进屋拿了个板凳给李瀚,然后随手拿起前两天李瀚没看完的小说递给李瀚说道:“你婶上班去了,你坐门口看会,有来买东西的你卖一下,我补个觉。”说完就进屋往床上一躺睡起了大觉。

  这年头书店的生意真的不怎么样,至少李瀚看了三个小时的店,才卖出去五根水性笔,挣了五块钱随手扔王叔家钱盒里,继续百无聊赖的看起了小说。

  下午五点,王婶骑着电动车到了书店门口,看着安安静静坐在门口看书的李瀚眼里全是心疼,照顾这小子十来年了,都当自己的亲儿子一样,当初李瀚选择轻生的时候也差点晕倒住院。

  “小翰啊,怎么不进屋看呢?外头这风不小抓紧进屋!”王婶二话不说抓着李瀚的手就往屋里走,一边走一边问道:“你叔呢?”

  李瀚笑着说道:“王叔有点困了,我让他进屋睡一会,反正我也没事,给看会店还给自己找点事干。”

  王婶马上就火了,进屋掀起被子就喊道:“老王八蛋你起来!你倒是好意思让小翰给你看门,你自己呼呼睡大觉,抓紧给我起来!买二斤土豆,抓紧的!”

  王叔被拎起来也没啥脾气,穿着衣服就往市场走,对着李瀚说道:“小翰啊,别走啊,一会在我家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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