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他的命我买了_东三环修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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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十四章 他的命我买了

  远在格兰,也有一处红色泉池微微荡漾着,池中浮着一具赤裸男子。

  这处地底泉池里充斥的不是岩浆而是血水,连空气都带着淡淡的腥甜味道。那个男人像是在这血水里泡了成千上万年,金发微曲、通体莹白如玉,不腐不朽也不活。

  忽然一道黑影闪烁。泉池边一个西装革履的男人像凭空冒出来一样静立一旁,手里托着一件天鹅绒浴袍,“伯爵大人,华夏一行20人,今天回到了本特,现在被关押在皇室地牢。”

  “神农山的传讯纸条用了吗,他们怎么说?”血池中的男人没有动弹,但说话声的确是从他身上传来的。

  “神农山说……他们最近百年都没出过山。”

  哗啦啦的水声响起,伯爵离开血池,懒洋洋地穿上浴袍。发梢上的血水嘀嘀嗒嗒,不一会儿就沁湿了衣领,紫色的袍子颜色更加深沉。

  “我想也不是他们。那颗星泪是当年的伯爵大人花了50株血灵芝跟他们换来的,华夏人看重契约,神农山更是一群老顽固,他们不会干出这种不要脸的事。”

  “伯爵大人,史恩他们?”

  “怎么,舍不得你的血侍?”

  “克鲁兹不敢,主要是担心他们落入皇室手中,会对大人不利。”

  “那些臭虫……”伯爵轻蔑地翘起嘴角,“除了神农山,没有人能从血族嘴里套出秘密。你想救就救吧,死了确实可惜。”

  当天夜里,格兰皇室地牢里的守卫全都变成了干尸,刚从华夏“买”回来的20名血族则消失不见了。皇室气愤之余,对华夏特警队更加佩服,他们是怎么做到一网打尽的?还审问出了尤因山庄的消息。

  “你被人催眠了?!”

  伯爵听到史恩的汇报,没有多生气,反而很好奇,“皇室的麻醉剂只能虚弱你的身体,对精神没有影响,谁能催眠你?”

  “是一个华夏女人,名字叫乐夕。”

  “我知道了。”

  伯爵随意打了个响指,史恩便在一团火焰中化为了灰烬,“克鲁兹,这个女人不是神农山的,也不是普通人,杀她不违反契约吧?”

  “伯爵大人,只要她具备异能,就不违反契约。”

  “你会华语,亲自去一趟吧。尼尔斯应该也是她净化的,记得把星泪带回来。”

  找乐夕很容易也很难。

  克鲁兹抵达燕京机场后,只需要招一辆出租车就能抵达特警队驻地。但那样做,他很可能会步史恩后尘住进囚牢里,再被卖给皇室。

  只有用血族惯常的办法,咬一个乐夕在乎的人,让她用星泪换。只要最后放了那个普通人,神农山就没有理由对付他。

  但,谁是乐夕在乎的人?

  市一院,陆大夫趁午休时间在医院的绿化区活动胳膊腿,忽然遇到一个来搭讪的外国人。

  “你好。”

  “呦呵,小伙子脸色不太好啊。你这个年纪怎么气血差成这样?玩游戏伤眼,熬夜伤身呐。没事还是要多出来运动,晒晒太阳身体好。”

  晒太阳?克鲁兹抬头看了看那颗让他很不舒服的火球。虽然冬天里的阳光相对来说已经温和了很多,还是让他打了个哆嗦。

  “老先生,我想跟你打听一个人。”

  “哦?你说说,要是医院里的,我都认识。”

  “太好了,您认识卓岩医生吗?”

  “卓岩?你找他啊?那可不凑巧了,卓岩跟他媳妇儿出去玩了,且得等几天呢。”

  “他的……是乐夕吗?”

  陆大夫又完成了一组深蹲,直起腰笑道:“你还认识乐夕?你是想找卓岩呐,还是想找乐夕啊?”

  “我,想找卓岩。”

  “小伙子,他俩出去玩了,不一定接电话。你跟我到办公室去,我拿医院座机给你打电话,卓岩不敢不接。你有什么事,电话里跟他们说吧。”

  克鲁兹摇头,他去乐夕工作过的幻视公司打听了,才知道乐夕的丈夫卓岩是这里的医生。抓不到人,打电话有什么用?

  “谢谢,我想当面跟他说。等他回来,我再拜访。”

  陆大夫看着那个文质彬彬的背影若有所思,转身回到办公室。给卓岩打电话,没人接。给乐夕打电话,也没人接。陆大夫气结,只能再给陆元打电话。

  “爸?有事?”

  “你前阵子不是跟我说,抓了个鬼吗?”

  “是啊,那事已经过去了。”

  “我刚刚好像又看到一个。”

  电话里传来乒乓一阵乱响,那边好像打翻了什么东西。

  “爸,你别吓我!真的假的?”

  “外国人,个子挺高。脸上一丝儿血色都没有,大冬天的戴个墨镜。怎么说呢?我一个多少年的老中医,在他身上瞅不见阳气。你说怪不怪?”

  “你在哪儿见到的?”

  “还能在哪儿,医院呐。那人找我打听卓岩,又打听乐夕。我联系不上他俩,你看着办吧。”

  陆元挂了电话,心里扑通扑通乱跳。立刻安排大宝去市一院找陆大夫调监控录像,自己则拨通了沈队电话。

  武当山里闭关的两个人,直到第六日出山才知道燕京那边又炸锅了。

  乐夕在进山第四天成功筑基,稳固修为后便开始研究岩浆池子。卓岩不想浪费这里的环境,等乐夕忙完,便拉着她继续修炼,冲击炼气六层。

  直到豆花和馒头双双晕倒,两人才从打坐中醒来。这两只猫闲着没事舔了几口洞壁上发光的萤石,然后就中招了。

  乐夕用飞剑取下来几块石头,没看出是什么东西。稍稍炼化后,才发现这居然是火熔晶。

  当即不再理会两只贪嘴的小东西,采了个够本,“这是炼制顶阶火属性法器的绝佳材料。你在这里修炼进度飞快,估计灵根的火属性不错,这东西正好可以用来给你炼飞剑。”

  卓岩将两只猫抱进背包里,“那它俩是怎么回事,火毒?”

  “不算,就是贪了点,看到好东西就想吃。用你的话来说,就是这几天灵气摄入过量了。啃了这一口,彻底超标。回去睡两天就好了。”

  收拾东西离开山腹,俩人的手机不约而同地狂震,几乎都是沈队的来电和信息。乐夕赶紧回电话,才知道燕京又来了一个血族,还是专程来找卓岩的。

  “乐夕,这个人今天早上已经离开燕京,往南都去了。”沈队声音很急切,“我已经通知了那边的兄弟,盯住你父母和爷爷家里。你赶紧回去!”

  “我知道了。”

  乐夕平静地挂掉电话,跟卓岩说了情况,“医院不能总请假,你带它俩坐飞机回家,我去南都。”

  “别着急,我这边不用担心,木灵石我会收好的。”

  “拿出来也没事。”乐夕淡淡笑道,“南都那个死定了。”

  重生以来,乐夕从未对谁起过杀心,就连尼尔斯也是因为怕麻烦才处理掉的。这个血族先找卓岩,找不到就去找她父母,明摆着想胁迫她。

  踏上飞剑,乐夕又给沈队发了条信息:“队长,南都这个血族多少钱?他的命我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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