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四章 骗人真累_东三环修仙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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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 骗人真累

  星泪石,梅丽莎取出那个银色盒子时,乐夕就用神识刺探清楚了,那是一块木属性的极品灵石。

  该知道的都知道了,乐夕毫不客气的摄来装了灵石的盒子,收进储物戒。只这一块极品灵石,就足够自己将修为从寸步难行的炼气三层推进到炼气后期。筑基期不好说,但也可以试试。

  只是这个尼尔斯,不太好处理。格兰皇室那边,明显巴不得他死了,而且不想声张这件事。如果把人交出去,她可能有一堆细节要交代。仅仅是怎么无声无息出现在包厢救人,就够她写一沓报告的。

  乐夕考虑了一会儿,便唤出飞剑结果了他。随后让尸体悬空,给了他一颗火球。待尼尔斯消失、了却痕迹,才背起梅丽莎隐身。用夺魂术控制外面的俩门神,让他们从外面推开包厢的门。

  乐夕与他们擦身而过时,神识传音吩咐了一句,“去把帐结了,然后回家休息,放你们两天假。”

  也不知道这两个是人是鬼,让他们离开就好。元婴期神识控制的夺魂术,如果不主动解除,至少要十二个小时才能恢复神智。那时候梅丽莎早就安全回到格兰,也跟她这个保镖没什么关系了。

  依旧是在胡同里找了间公厕解除隐身,乐夕扶着梅丽莎回到民宿。老板见到没说什么,只当这两个邻居认识后结伴出去喝酒了。都是女生,又安全回来了,没什么好担心的。

  安顿好梅丽莎,乐夕取出手机给沈队汇报情况:目标晚间被一名叫尼尔斯的男子约去民宿附近的KTV,已安全回来。依照以往晕卓岩的经验,如果乐夕不弄醒她,梅丽莎应该能睡到明天上午10点左右。

  出于对血族的好奇,乐夕没急着回自己房间,开始探测梅丽莎体内的变化。

  以人族修士的逻辑,血族不论是繁衍方式,还是通过掠夺凡人血液来提升自己的修炼方式,都应该归类到魔道。传说欧洲的圣族和血族是死对头,他们的圣光能净化血族。

  在乐夕看来,这所谓的“净化”纯属鬼扯。如果圣光能让血族变回普通人,那才叫净化,单单是灭了他们算什么净化?她的飞剑和火球也能“净化”……

  此刻梅丽莎体内正在发生的情况,才能被称作净化。血族的犬牙像毒蛇一样,在咬人时会释放某种能让人类基因发生变异的东西,而他们的血液偏偏能化解这种变异。并且谁下的“毒”,也只能由谁来解毒。

  在神识观测下,梅丽莎的心跳、脉搏都几近于无,血液颜色和他哥哥一样不正常,红的妖异。想必她喝下那口血之前,更像一个活死人。此刻她的血液循环速度明显不正常,但心脏正在缓缓恢复跳动。

  看上去是在往好的方向发展,乐夕收回神识摇了摇头,这都是什么歪门邪道。

  回到自己的房间后,乐夕取出那块极品灵石,开始自己的修炼。血族已经出现了,意味着其他妖魔鬼怪也都活生生地存在着,她必须尽快提高修为。修士的世界实力为尊,弱了不是挨打,而是丧命。

  一夜无事,太阳升起时,乐夕突破到了炼气五层,算是稳稳迈入了炼气中期。有资源和没资源的差别太大。此前一个月,她靠自己炼气寸步难行,捡了块灵石立刻突飞猛进。隔壁的小公主还睡着,乐夕叫了早餐,先吃饱再说。

  9点钟不到,沈队的信息来了,“皇室那边的人正赶往民宿,六个人,预计半小时内到,你不用露面。”

  乐夕便在自己房中等着。待五六个标准保镖造型的外国人走进民宿,和老板交涉要他打开梅丽莎那间房时,乐夕悄悄唤醒了梅丽莎。

  看着他们离开后,乐夕找到自己那辆车回到驻地,找沈队复命。又来到三层楼,聂局果然也在这里。

  “报道!”

  “进。”聂局依然急性子,开口便问:“尼尔斯是怎么回事?”

  乐夕回驻地的路上一直在思考血族要不要汇报,考虑的人族的安全问题,还是决定说出来,不过要编些瞎话,“梅丽莎从机场出来时,不止我在跟踪,还有两个白人。到民宿后她在房间里一直没出门,我用窃听器探听到她跟一个叫尼尔斯的人打电话,对方约他八点左右到KTV见面。”

  窃听器乐夕确实领了一套,但她其实用不上。

  “聂局,沈队,根据他们谈话内容,能知道尼尔斯是梅丽莎的哥哥。公主来华夏是为了给她哥哥送一块叫星泪的石头,用来交换尼尔斯的血。梅丽莎的原话是:这是胁迫,你要确保你的血能让我不会转化成血族。”

  聂局和沈队听完,互相对望了一样,显然很震惊。乐夕想了很久,只有将情报来源归结为梅丽莎打电话,才能自圆其说。至于他们听了之后什么反应,她就管不着了。

  “乐夕,你听到血族居然也不请求支援?万一出问题怎么收场?”沈队震惊后就开始后怕,“你怎么敢继续一个人跟踪?你怎么确保梅丽莎不会被尼尔斯灭口?你怎么确保自己全身而退?”

  这个……尼尔斯确实想灭口来着,结果被灭口了。乐夕没想到沈队会这么问,只能装无知,“沈队,血族真的存在啊?我当时听到这段内容,还以为是人家兄妹俩的暗号。”

  “你……”聂局也无话可说了,“锦波,算了,也不怪她不相信。乐夕,血族和狼人都是真实存在的,你知道就好不要外传。这次是运气好,完成了任务还捡回一条命。”

  沈队更干脆,直接把乐夕推到自己的办公桌前,让她就在这里用他的电脑,把任务报告写完再出去……

  在两尊大神的监督下,乐夕绞尽脑汁编完了报告,又主动画了尼尔斯和两个门神的脸部素描。沈队的脸色才好看些,“回家休息吧,放你两天假。”

  这话听着怎么这么耳熟……

  终于又回到东三环的家里。乐夕给自己放了满满一浴缸的水,和蹲在浴室的豆花、馒头有一搭没一搭地说话,也不管它俩能听懂多少。

  “想我没?”

  “喵呜~”

  “驻地的那些人比以前宗门里的师兄师姐好多了,对新人都特别照顾。”

  “喵呜~”

  “我今天才知道沈队叫沈锦波,这名字,着实一般般。”

  “喵呜~”

  正聊着,忽然家里大门传来了开门、关门声,然后卓岩就出现在了浴室门口。

  乐夕愣了两秒,猛的整个人沉进浴缸。卓岩也吓了一跳,赶紧帮她把浴室门关上,“我不是故意的,门给你关上了。”

  一同被关进浴室的还有豆花和馒头。乐夕满脸通红的从浴缸里坐起,恶狠狠地盯着两只肥猫:“要不是你俩总挠门,我会开着门洗澡吗?”

  随即又对这房子的格局生气,进大门走两步就是浴室门口,连个弯都不用拐!

  卓岩就在外面,乐夕也不好意思还泡在水里,赶紧擦干水。裹了浴巾飞速逃进卧室,换好衣服再出来。

  乐夕见他笑盈盈地坐在那个挺尸专用的沙发上,脸又红了,“你怎么突然就来了?我到家还不到半小时。”

  “沈队告诉我的。”他接到沈队的情报后,立即换了班。刚刚在客厅喝茶,卓岩已经在心里默默将沈队,答应跟他换班的医生,今天路上的红绿灯,通通感谢了个遍。

  以前有小宋,现在有沈队,乐夕发现自己身边总有他的眼线。心里有气,又不知道该怪谁,“我以后会记得反锁的。你先告诉我,为什么偷我东西?”

  卓岩丝毫不慌,“你问的是哪样东西,高跟鞋?项链?裙子?粉底?爽肤水?唇膏?还是香囊?”

  乐夕被问的发懵,很实诚地回答:“香囊啊?”

  “那其他东西呢,怎么不见的?”

  “我在二手网卖掉了,不能卖的就扔了。”

  二手网?卓岩蹭的站起来,双手叉腰在客厅转圈,“我想问的不是这个!你能不能告诉我,这些你以前都离不开的东西,现在为什么都不要了?”

  乐夕这才反应过来,他是发现自己的生活习惯变了。不由暗自懊恼,和一群直肠子的人相处了一个月,连带着自己也变傻了。这么明显的问题都看不出来。

  “上次摔倒就是因为高跟鞋,所以不敢穿了。裙子是因为我想骑车,裙子不方便啊。”乐夕发现自己今天一直在编瞎话骗人,“化妆品,小宋说我不化妆更好看,而且化妆对皮肤也不好,还耽误时间,是吧?”

  项链要怎么解释?完了,编不下去了。乐夕抱着死猪不怕开水烫的精神,硬邦邦地补充道:“项链,就是不喜欢了,所以不想要了。”

  姐姐编完了,你愿意怎么想就怎么想吧。乐夕觉得好累,其实这些东西通通都是因为不喜欢,所以不想要了。

  卓岩听完,有些好笑地看着乐夕,“那些东西你都不想要了,那我呢?你还想要吗?”

  他问这句话根本就没经过大脑,脱口而出后立即开始后悔。面上仍旧装的很淡定,心里的忐忑随着乐夕的沉默一发不可收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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