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8章 乔殊羽个人番外_荆棘之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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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8章 乔殊羽个人番外

  我妈的老家在遥远的北方,彼时高铁尚未开通,飞机又太贵,所以我们常常会坐绿皮火车前往。

  一般是晚上七八点发车,在火车里睡上一夜,翌日五六点抵达目的地。下车后还得在晨曦中提着大包小包,转乘大巴来到城区内。

  那会儿正值春运返程的高峰期,一票难求。而我爸彼时还在开出租,有个车站里工作的朋友,提前托他帮我们留了三张票。

  越是小城市,人情关系就越重要,这也是我拼命想要前往大城市的原因之一。

  虽然大城市还是逃不过人情交往,但至少表面工作做得到位,能让我有那么点儿喘息的余地。

  我妈的老家大小算是个地级市,但看起来还没有擎县发达。地广人稀,空中飘着冷冷的白雾,放眼望去茫茫一片。

  走进主城区,烟火气足了些,大家穿着花袄子,操着一口方言,嗓门儿大到我吓得一缩脖子。

  我妈家族的人还挺多,她是最小的那个,上面有三个姐姐一个哥哥。正值春节,一大家子人聚在外婆家,院里屋里全是人。

  我妈一年最多回去两三回,而我和我爸也只有春节才会和她回去省亲,因此,我们家多少算是个稀客。

  那时我还在上小学,瘦瘦小小的一个,见着人就发怵,去哪儿都揪着我妈的衣角。

  那些姨啊舅啊的最喜欢逗我,大着嗓门让我给他们笑一个,我被吓得不行,埋头自欺欺人地往我妈背后躲。

  “她害羞呢。”我妈会笑着把我揽到她身侧,摸摸我的头发给我解围。

  “都是家里人,有什么好害羞的?”二姨伸手一拍我妈的肩,“瞧你现在的样子,一股南方人的小家子气。”

  我妈也不反驳,只是温温柔柔地笑。和她的姐姐们比起来,她确实显得有些特别。

  开始我以为,她的姐姐们讨厌她,后来才知道,这只是她们说话的一种方式,心肠都是热乎的。

  譬如她们总说我板着脸,不喜庆,但还是会把桌上唯二的鸡腿夹给我一个,让我快点儿长高。

  一大家子人围着餐桌闲聊,聊着聊着,就聊到了我妈和我爸当年在一起的事儿。

  我埋头啃着鸡腿,一言不发,但其实耳朵竖得高高的,一直在好奇地听。

  当年我爸作为厂里的优秀员工,特地来市里的厂子参观学习。

  而我妈那会儿算是半个文艺少女,年纪小,上头有哥哥姐姐顶着,没有挣钱养家的压力,一个人到处旅游,一路溜达到了这里。

  彼时的治安不算太好,我妈在街头被一群小混混缠住了,刚好被外出买东西的我爸遇见。我爸上前给她解了围,她便自此一见钟情。

  她不会想到,那时救她于水火的男人,未来会成为她悲剧生活的根源。那拳头会抡给欺负她的人,以后也会回到她身上。

  我爸从小到大一脸凶相,搁电影里都是出场第一秒便会被认定的反派。但在有些人看来,那就是威猛可靠、有男子气概。

  总之,我妈不可自拔地爱上了我爸,曾一心浪迹天涯的她,决定在此处安家收心。

  两地实在相距太远,我妈的家里人一开始自然不同意。但鉴于我妈心意已决,再加上我爸的条件还可以,最后这桩婚约还是成了。

  在那个时候,我爸的条件的确算是可圈可点。长得凶了点,但起码不算歪瓜裂枣,个儿也高,不胖不瘦。他住着厂里分配的房子,有着稳定的工作(毕竟谁也无法料到后来发生的事),还有一笔可观的存款。

  两人的婚礼办得很简单,因为路远,我妈那边的亲戚都没来齐。

  “你要是敢对梅梅不好,回头有你好受的。”酒过三巡,我舅给我爸敬了一杯。

  “放心,我肯定会好好照顾梅梅和小羽的。”我爸毕恭毕敬地和他碰了杯,神情认真。

  那时候我爸对我妈确实还行,但为什么人总是会变呢?

  我们在我妈老家住了两天,临走那天,姨娘们说要给她买点儿当地特色的肠回去,于是我们一齐出来逛街。

  我爸和我舅留在家唠嗑,三个姨在前头甩着膀子走路,我则被我妈牵着,老老实实地跟在后头。

  卖肠的店人还挺多,二姨负责排队,我们在旁边等着。

  好不容易快排到她了,突然蹿出个男人插到她面前,险些撞到我二姨。

  “干啥呢?插队啊?”我二姨猛一拍男人肩膀,高声质问道。

  “赶时间,通融下。”男人头也没回,随口应着,他两眼巴巴地望着柜台,下一个就到他了。

  “你赶时间,我们就不赶啊?好好说还能给你让,二话不说往前头一杵,谁惯着你啊?”眼看最前面的人已经拎着肠离开,就要排到他了,我二姨干脆给人领子一揪,直接和他一齐出了队伍,还不忘对着后面排队的人一挥手,“你们先买!”

  队伍里瞬间传来一阵起哄声,夹杂着几声叫好。

  “你干啥啊,别扒拉我。”男人大概是恼羞成怒,反手拍开我二姨的手,嗓门大了好几分。

  “什么意思?”没待我二姨说话,我大姨上前给男人推了个踉跄,逼到他跟前道,“胆儿挺肥啊,敢碰我妹?”

  “咋的,还摇人来了是吧,老子不稀罕和你们一般见识。”男人说着,一缩肩膀就要跑。

  不过最终他没跑得掉,我的三个姨妈个高人壮,一边兜圈儿挡他的路,一边扯着嗓子骂他。直把他骂到抱着头道歉,才勉强放过了他。

  我在一旁看到目瞪口呆。冲突刚开始时,我还吓得躲在我妈背后,眼见局势呈一边倒,我便大胆地站了出来,就差鼓掌叫好了。

  “你姨娘们可凶了,别学她们。”我妈见我看得起劲,无奈地摸摸我的脑袋道。

  “说啥呢梅梅?”收拾完那个男人后,我二姨走来弯下腰,用力揉了下我的头发,“就要像刚才那样,遇事儿别怂,你一退让,人看你好欺负,只会得寸进尺。”

  两边的话太矛盾,我眨巴着眼,有些艰难地辨别着。

  但我清楚知道的是,刚刚那一幕,让我看得很痛快。

  “刚刚那小伙儿肯定是个外地人,不知道这几个娘儿们有多彪!”送走了一批顾客,老板闲在柜台前,笑着打岔道。

  “少搁这儿废话!”我大姨瞪了他一眼,上前拍下几张纸币,“给我来几根肠!”

  虽然这一幕让我记了很久,我二姨的话也被我铭记于心,但回到老家后,我仍是那个性格有些孤僻,不爱笑也不爱说话的姑娘。

  偶尔在街上看到不公的事件发生,我总期待着会有像我姨妈一样的人出现,好好教训他们一顿。

  我从没想过,我也可以成为那样的人。

  真正教我有了这个意识的,可能还得多亏我爸。

  自打酒驾丢了工作后,我爸便开始常年在街上游荡。开出租的那几年,他结识了不少狐朋狗友,失业后,一群人成天游手好闲地瞎逛,不知在忙什么,也不知钱是从哪儿来的。

  邻里八乡都对他避之不及,连着蹲了几次看守所后,他家的人也不太爱和他往来。在这座小县城里,他算是名副其实的臭名昭著。

  他在外不招人待见,但在家还有个不得不听他话的老婆和女儿,供他展现一下雄风。

  他开始频频地对我妈动手。早年间其实他也打过我妈几次,但都是吵架吵到上了头,不算太频繁。

  而现在,他只要在外受了气,就回家找我妈发泄。

  每每这时,我都会吓到躲在房间里哭,听着一门之隔骇人的声音,好害怕自己会自此没了妈妈。

  其实我也曾试过阻拦,但往往是我爸刚有发火的苗头,我妈就会把我抱回房,千叮咛万嘱咐让我别出来。

  她笑得好温柔好慈爱,而我爸还在背后凶神恶煞地催她,让她快点儿去当沙包。

  我痛恨我爸,但我也怕我爸,所以我更恨自己的没用。

  我住的是个老小区,设施老旧,周围环境脏乱差一个不落。但凡有了点儿钱的人家,都一早搬出去了。

  偶尔我走在街上,会有老男人向我投来恶心的目光,甚至还有上手的。

  我胆子小,还不知为何学不会尖叫,只能一边哆嗦一边躲,换来他们更得意的大笑。

  有天我爸遇见了这一幕,上去给人揍了一顿,我在一旁看着他不留情面地挥拳,头一次觉得我爸有点高大——

  但想到他也曾对我妈这样,刚刚油然而生的崇拜,一瞬又荡然无存。

  两人一齐被扭到了局子里,我被我妈带回了家,不知后来是如何处置的。

  不过看样子他没被拘留,当晚就回了家,还教我以后遇到这种事,就一拳挥出去。

  我的第一个攻击目标,便是我爸。

  我那时候年纪还小,但也有了些小心思,我仗着练习的借口,一拳抡到了我爸的肚子上,直把他打得“嗷嗷”叫。

  接着我又补了好几拳,我爸遭不住,一手把住我的手腕,教我无法挣脱。

  我明白了就算刚刚我侥幸让他吃痛,但实际上,他还是分分钟能制服我——

  后来,我又切实地将其感受了一回。

  但至少从这时起,我意识到自己没有想象中那般软弱。

  我的拳头很有劲,我那总被说不够讨喜的脸,也足以吓走一批有贼心没贼胆的人。

  我握紧我的拳头,很多事一瞬间变得开阔起来。

  纵使在这个法治社会,武力也依然是极富震慑性的武器。高的看不起矮的,壮的看不起瘦的,男的看不起女的。

  他们总觉得对方太弱,总觉得我太弱。

  自负降低了他们的防备,也能让我更方便地击溃他们外强中干的盔甲。

  而我喜欢看他们追悔莫及的目光。

  当我变得强大以后,我开始讨厌从前那个懦弱无能的自己。

  这种厌恶推己及人,当我第一次看到林家望被欺负时,我第一反应竟然不是痛恨那些欺负他的人,而是疑惑他为何不反抗。

  他怎么不打也不跑,他怎么就由着人欺负,他怎么就那么无能?

  哪怕我忘了,错的从来不是他。

  有很多事我都没有预料到,譬如我爸会彻头彻尾地改变,譬如我其实没有那么弱小,譬如——

  我居然和我最讨厌的那种人成了朋友,居然还爱上了他。

  我太坚硬,太锋利,那是自我保护的铠甲,却也避开了本不想伤害我的人。

  而林家望足够柔软,不怕被刺伤,还能反过来温柔地抱住我。

  当我在外面的钢铁丛林厮杀得遍体鳞伤时,回到家,总有他舔舐安抚我的伤口。

  有很多次我想,如果没有我,他要怎么办?像他那种性格,根本不适合在这个世界上生存。

  后来我才知道我错了,太硬的东西往往也太脆,但幸而有他帮我筑成了柔软而有韧性的屏障,我才能一往无前。

  有很多话我没有告诉他,比如……其实是我更需要他。

  这个世界太讨厌太冰冷,但是他太可爱太温暖。

  我还是不太习惯坦率地表达自我,我只会在下班回家路上,顺手买一兜草莓。

  回家后我也不过是把草莓往桌上一放,进书房继续未完的工作。

  等我结束工作走出书房,那一兜草莓已经被洗干净,水灵灵地摆在碟子里。

  我上前吃着草莓,看着他在厨房里忙碌。

  偶然的四目相对间,我突然放下了手里的叉子。

  我什么也没有说,他却赶紧关火,小跑着上前,把我紧紧抱到他怀里。

  你看,我确实都不必说,因为他总是懂我的所有情绪。

  自然,也懂我有多爱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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